加纳出入境规定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护照规定
需要护照 文件的有效性 护照以及(或者)代替护照的文件在抵达时必须有效。
签证规定
需要签证。
免签(仅以下条件适用)
持有由加纳签发的"双重国籍卡"的持有人。
签证签发
未持有"双重国籍卡"但具有加纳国籍的双重国籍者在使用其他另外一个国家的护照进入加纳时可以获得落地签证,条件是持有加纳护照。
公务旅行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在抵达时获得预先安排签证,条件是持有以下文件:
- 由加纳入境服务处签发的落地签证批准书的副本。此批准书必须包含游客的护照以及签证号码。
- 该申请人护照生物数据以及照片页的复印件。
费用一百五十美元。
即使已经持有签证,仍应该考虑下述条件
要求游客持有其下一个目的地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适用的某些签证规定如下:
未持有往返票或者续程票的游客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
抵达加纳的所有乘客必须出示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其证书必须在抵达钱至少十天之前签发。未携带有效证书的旅客将在抵达时接受黄热病预防接种。无检疫隔离措施。费用:加纳公民:十五加纳塞地;其他国家公民:二十加纳塞地。
离开加纳的旅客在离境时也需出示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免予黄热病疫苗接种
年满九个月以下的儿童。
建议采取以下的健康和预防接种预防措施:
疟疾预防。疟疾风险 - 主要是以恶性(恶性疟原虫)的形式 – 全国各地全年存在。有对于抗氯喹和磺胺多辛-乙胺嘧啶的抗药报告。
推荐风险地区预防级别:第四级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游客可携带入境的免税品 . 二百支香烟或者五十支雪茄,或者按上述比例成正比的数量; 2. 二百毫升葡萄酒或者烈性酒; 3.二分之一品脱的香水和古龙水。 礼品为课税品。
行李海关规定
行李在进入加纳的第一个机场清关。 其目的地非加纳的过境旅客,如果不离开候机楼,则其行李可免予清关。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本国货币(加纳塞地-GHS)以及外币:居民以及非居民,以旅行支票或者其他任何货币工具形式,其允许携带入境的最高金额为一万美元,或者其等值货币。要求旅客向海关申报总金额,并且在入境港口(或者出境港口)填写加纳国家银行的外汇申报表(FXDF))。超过一万美元的金额将被没收。
持现金出境规定
适用与入境相同的规定。
机场税规定
旅客服务费向在加纳登记的旅客征收
- 乘坐国际航班
二百美元,.--头等舱;
一百五十美元--商务舱;
一百美元--经济舱。
- 乘坐国内航班:十加纳塞地
支付地点为加纳机场离境港或者加纳境内码头。
免征
- 年满两岁的儿童;
- 作为第一个转机点的过境旅客,或者过境时间为二十四小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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