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出入境规定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护照规定
需要护照。 文件有效性规定: 护照和(或)护照替代文件必须在预计停留期间有效。
签证规定
需要签证。
签证签发:
旅客可在到达时获得“游客允许”,最长停留期为1个月。条件是同时持有以下物件:
- 续程或返程机票(如果没有,可在到达时购买续程或返程票);
- 足够的资金(按每天最少150美金或等值外币计算);
- 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
此顶服务免费。可延期,费用为5000卢比(SCR); 可三个月内延期一次。
附加说明:
旅客希望停留更长时间时,需在停留期到期时yy5b前一周,申请延长。旅客停留期超12个月的,不能延长。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 在过去6天之内,从有黄热病风险的国家离开或过境的旅客,需接种黄热病疫苗。 以下情况,可以不接种黄热病疫苗: 1岁以内的婴儿。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重要规定:
入境免税品(烟草及含酒精饮料适用于18周岁及以上),条件是供个人和家庭使用:
- 200支香烟或250克烟草;
- 2升含酒精饮料;
- 2升葡萄酒;
- 200毫升香水或淡香水;
- 不超过500卢比(SCR)的运动装备;
- 首饰和贵重金属物品不超过500卢比(SCR);
其它个人物品不超过3000卢比(SCR);
以下规定仅适用于游客:
下列物品在入境时以卢比(SCR)支付一定押金即可免税,押金在再次携带出境时可以返还,条件是在6个月时间之内。
摄像机,用其他摄影装备,乐器,运动器械,手提电脑,电子产品其他休闲娱乐用品。
受限制物品:
茶叶,种子,植物,肉类,肉制品,鲜花,水果及蔬菜。
禁止入境:
危险药品, 麻醉药品,军火,长矛捕鱼器,剑,迷彩服,色情物品,电影碟,和法律禁止的其他物品。
有关规定的补充说明:
所有水果,蔬菜,植物,切花,鳞茎,种子及其他未加工的植物产品,需在海关申报,且交予植物检疫官员检查。所有植物需有效植物进口许可和(或)植物检疫证书. 禁止物品包括土壤,新鲜坚果和秧苗.
想携带肉类,肉制品,及可食用内脏入境时, 入境规定需与畜牧服务部门联系.地址是: 塞舍尔维多利亚市,P.O.166号邮箱.
出境规定
限制物品:
海底椰(未加工),贝壳,活的和加工的鱼类和活的海龟。加工过的海底椰需从环境部门获得出口许可。所有出口物品需取得出口许可。申请表格可在财政部政策战略处获得,地址是,塞舍尔维多利亚市,PO 313邮箱。
出口物品免收交易税,只需出具一份文件,每份文件是25卢比(SCR).
行李海关规定
行李在进入塞舍尔的第一个机场清关。 目的地不是塞舍尔的过境旅客,其行李免于清关,条件是续程航班在4小时之内。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当地货币(塞舍尔卢比-SCR)和外币无限制。但总额超1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时,需在到达时申报。
持现金出境规定
当地货币(塞舍尔卢比-SCR)和外币无限制。但总额超1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时,需在离境时申报。
机场税规定
乘客在机场登机时,不需交纳机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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